东方网>>理财频道>>正文
鸿鑫两全保险(分红型)
2007-10-23
来源:东方网 选稿:李学鹏

鸿鑫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名称: 鸿鑫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险类别: 理财
保险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公司地址:
承保年龄: 出生30日以上、60周岁以下
交费方式: 分为趸交、年交和月交三种
保障范围: 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9%):被保险人生存至每三周年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规定给付生存保险金  
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意外伤害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00%):本合同终止 
一年后因疾病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00%):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50%):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
险种介绍: 步入事业成长期的您,正在经历着人生最为关键的时刻。与此同时,您所承受的各个方面的压力也在成比例地增长。国寿鸿鑫两全保险

是一份稳健的投资,来为您分担一份压力,为生活添姿增色
特色说明: 定期返还:每3年获得保险金额的9%的返还收入,让家庭的财务支出更加灵活,还能提供退休养老的保障分红: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您可以根据个人状况选择现金领取或者累积生息祝寿保险金:在八十高寿时,还可获得1.5倍保险金额的祝寿金,让您颐养天年身故保险金;如果遭遇不测,将给付2倍保额的保险金,维持家人正常生活保单借款:如果急需流动资金,还可以凭借保单来中国人寿获取借款,免除您资金周转不灵的尴尬
保险期限: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适合人群: 凡出生30日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缴费期限: 分为三年、五年和十年三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
东方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