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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选择将获取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2.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1次,至多6次;
7.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已实现净收益的50%,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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