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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7-12-10
来源:东方网 选稿:李学鹏


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名称

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040002

基金简称

华安中国A

基金类型

指数型

认购费率(M为申购金额)

5M100         1.20%

100万≤M1000    0.90%

M1000           0.60%

申购费率(M为申购金额)

0M100         1.50%

100万≤M1000    1.20%

M1000           0.90%

赎回费率

0

管理费率

1.0%

托管费率

0.2%

成立日期

2002118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

投资目标

运用增强性指数化投资方法,通过控制股票投资组合相对MSCI 中国A 股指数有限度的偏离,力求基金收益率适度超越本基金比较基准,并在谋求基金资产长期增值的基础上,择机实现一定的收益和分配。

投资范围

本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具体的投资范围为:1、投资于股票的目标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95%,本基金投资MSCI 中国A 股指数成份股的比重在50 个交易日内不持续低于组合中股票市值的80%2、参与股票一级市场的市值配售以及MSCI 中国A 股指数成份股的增发和配股。3、在成份股之外的股票投资,仅限于未售出的申购新股、预期将调整入指数成份股的个股以及增强性投资中替代成份股的其他个股。4、在目前的法律法规限制下,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5、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MSCI 中国A 股指数成份股构成及其权重等指标为基础,通过复制和有限度的增强管理方法,构造指数化投资组合。在投资组合建立后,基金经理定期检验该组合与比较基准的跟踪偏离度,适时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使跟踪偏离度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此外,本基金还将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股票增发等。

业绩比较基准

95% * MSCI 中国A 股指数收益率+ 5% * 金融同业存款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被动投资的指数型基金,投资股票比例为95%,风险低于积极股票型基金。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如果投资者没有明示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视为选择现金方式;

2.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成立不满3 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3.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不足0.01 份基金份额的,四舍五入。

购买规定

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人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但最低不少于人民币300 元(含300 元)(中国工商银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每期扣款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0 元)。“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不受日常申购中“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的限制。

基金经理

刘光华 先生,工商管理硕士,7年银行、基金从业经历。曾在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国际业务部、路透集团上海代表处、中银国际上海代表处工作。2001年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发展部高级研究员,从事汽车和机械行业及相关上市公司研究,后曾任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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